粉塵防爆振動電機Z高表面溫度在規定的無粉塵或有覆蓋粉塵條件下試驗時,電氣設備表面的任何部分所達到的Z高溫度。一般防爆電機均為T4組,其Z高表面溫度為130℃。粉塵防爆振動電機分A型和B型兩種不同型式的電氣設備,這兩種型式具有同等的防點燃性能。為設計者提供了參考數據,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對截齒進行適當的調整。運動學考慮除了質量和力之外的運動所有方面。
防爆振動電機的人工潤滑和自動潤滑介紹防爆振動電機運行時進行人工潤滑如果裝有溢油孔塞或止逆閥的,應將其打開;油脂通道一定要開啟;向軸承注入指訂量的油脂;防爆振動電機運行1-2小時,使多余油脂全部排出軸承,然后蓋上溢油孔塞或關閉止逆閥(若有)。每一個滑動軸承均帶有呼吸器,用于平衡軸承腔內與外部的氣體壓力,緩解工作時軸承室內部的油霧壓力。
防爆振動電機周期性工作制包括一種或多種規定了持續時間的恒定負載,且負載運行期間防爆電機未達到熱穩定;非周期性工作制中的負載和轉速通常在允許的運行范圍內變化。工作制的代號一般用S1~S10來表示,下面簡單介紹幾種,我們比較常用的工作制類型。S1工作制:連續工作制;保持在恒定負載下運行至熱穩定狀態。S2工作制:短時工作制;在恒定負載下按給定的時間運行,在該時間內不足以達到熱穩定,隨之停機和斷能,其時間足以使防爆電機再度冷卻。